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办发〔2014〕38号),进一步提高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经省委领导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治蜀兴川方略,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广大党员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两个跨越”、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央、省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把党性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问题导向、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培训,引导党员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坚持按需施教、分类指导。把组织需求、岗位需要和党员需求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特点,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使教育培训更加贴近培训对象的实际。
——坚持基层为主、整体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统筹,整合资源,重心下移,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党员教育培训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党员教育培训理念、内容、形式和方法,全面推进培训模式、师资队伍、体制机制等各方面改革,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从2015年开始,用4年时间,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广大基层党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改革意识、尊崇法治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全省党员队伍和各级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二)突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1、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培训。坚持把党的理论教育贯穿党员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育培训,教育党员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四川本土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不断增进对中国梦的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2、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把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背景、时代内涵、科学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理论认同和政治认同。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与学习贯彻中央最新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及时深入解读重大方针政策,引导党员强化对中央新思想、新决策、新方法的把握,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3、加强党章党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全面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加强党的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长期扎实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党的纪律、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从严治党《决定》和“两个意见”,自觉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4、加强法治意识和宪法法律教育培训。强化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观念,引导党员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始终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广泛开展与党员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增强党员依法办事能力,使广大党员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带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训。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弘扬主流价值,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引领风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不断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
6、加强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治蜀兴川方略,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立足本职岗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7、加强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治蜀兴川方略,结合党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特别是行业岗位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帮助党员更新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
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用4年时间,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开放有序、务实高效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党组织主体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理论武装、党性修养、道德教育、知识普及、能力培养和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内容体系;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形成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合理配置、服务基层的保障机制;形成指导与服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职责明确、健全规范的制度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
致力于建设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围绕省委实施扶贫攻坚、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部署,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群众工作方法、危机应对、岗位技能等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推进改革、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从严治党、建设良好政治生态能力。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轮训和任职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级党委(工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不少于5期,每期调训不少于400人;市(州)每年举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不少于2期,培训人数不低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总人数的10%;到2018年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特别要抓好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其他单位按行业系统分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各级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每年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不少于1期,到2018年要对本行业本系统所有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
(二)农村党员培训
致力于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基层治理水平提升。重点围绕增强党员意识、发展现代农业、壮大集体经济、提高守法用法和民主管理能力、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通过远程教育站点集中学习、平台交流、示范引导、菜单式点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村(社区)要突出抓好远程教育站点集中教育培训,各站点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12次。市、县、乡三级党委重点抓好本地农村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市(州)、县(市、区)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不少于1期;乡镇(街道)原则上到2018年要对所有农村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
致力于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业务骨干、把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培养成党建工作骨干。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重点围绕依法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开展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党员出资人和负责人的教育,重点围绕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服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培训;对社会组织党员,重点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团结凝聚群众开展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不少于2期;市(州)、县(市、区)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党员所在上一级党组织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1期,原则上到2018年要对所有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
(四)新党员培训
致力于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法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具体培训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在党员入党后一年内组织1次。
(五)流动党员培训
致力于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灵活机动地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生产经营技能、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实行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联动培训方式,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的日常培训,流出地党组织负责流动党员跟踪培训和返乡后的培训。市(州)、县(市、区)每年举办集中培训班不少于1期,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培训
致力于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稳定与兴业富民。紧扣省委关于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在民族地区党员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国家观念、法治观念,做推动发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带头人。各级党组织要围绕理想信念、群众工作、依法治寺、扶贫开发、治理社会和“双语”能力6个方面,举办实体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民族地区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不少于3期,每期培训不少于300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民族县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原则上到2018年要对辖区内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注重发挥省内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制度优势,援助地和受援地要建立党员教育培训互动交流机制,通过资金支持、帮助办班、派出教师、培养骨干人才等方式,帮助受援地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七)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
突出结合党员生产生活实际,将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再就业培训工程和成人继续教育等工作中同步规划实施。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农业、科技、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密切配合,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重点做好农村党员、农民工党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城镇失业职工党员、退役军人党员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努力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市(州)每年举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不少于1期,县(市、区)每年不少于2期,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重点行业领域党员培训
全面加强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学校、产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党员的教育培训。对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开展培训;对党政机关党员,要按照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求,重点围绕提高思想政治修养、保持奋发有为精神状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开展培训;对国有企业党员,要结合稳增长、调结构,重点围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深化企业改革、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培训;对高等学校党员,重点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师党员培训,重点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对产业园区党员,重点围绕服务园区发展、服务园区稳定、服务园区群众开展培训。重点行业领域党员的日常教育和集中培训,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培训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2期,示范培训人数根据实际确定,集中培训要确保所有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
事业单位(不含高等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党员所在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要对所有党员进行1次以上集中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1、实施分层分类教育,推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覆盖。各级党组织按照“省示范培训、市重点培训、县乡普遍培训”的原则,分层分类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使各行各业、各个类别的所有党员都受到党组织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到哪里有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就跟进服务到哪里,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全覆盖。
2、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培训现代化水平。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做好现代远程教育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党员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党员在线学习教育培训,鼓励各级党组织开办党员教育QQ群、博客、播客、微信、易信,构建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党员网络教育培训新格局。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作用,实现全媒体覆盖。
3、创新教育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集中教育、脱产培训、集体学习、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法开展教育培训。加强示范带动,承担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部门要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办好示范培训班,指导和推动面上培训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教育培训,确定特色鲜明的党日主题,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和实践活动;要加强典型教育,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先进典型库,运用近年来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讲党课,围绕党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解疑释惑。开设“流动课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师资力量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二)开发整合资源,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基础
1、加强培训阵地建设。按照建设一批、整合一批的方式,省、市、县三级联动,依托市、县级党校及相关培训机构,分区域、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农村村政学院、城镇社区学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学院及党性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教育实践基地。基层党校要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和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远程教育站点等阵地的独特优势,充分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专业合作组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教育培训。各级党组织要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经过4年努力,在全省构建起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格局。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要求,建立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重点从党政机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校、企业、乡镇、农村选拔一批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专业特长、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乡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担任专兼职教师。从2015年起,省、市、县开始选聘专兼职教师,到2018年省级教师要达到200人以上,各市(州)一般要达到100人以上,各县(市、区)一般要达到50人以上。面向社会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统一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按照谁选聘谁管理、谁选聘谁使用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和管理,合理确定师资岗位设置和授课内容。经过4年努力,建立起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公开选拔、志愿招募、进修培训、动态管理、联聘联用工作机制。
3、加强培训教材建设。通过编写、引进、制作等方式逐步建立完备的教材体系,在现有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基础上建设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库。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围绕省委治蜀兴川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编写党员教育培训专用教材,摄制重大题材教育专题片,定期开展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观摩评比活动,及时为党员推荐学习书目。要统筹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教材制作和编译工作,以阿坝州、甘孜州和凉山州为主体,重点编写、译制一批安多藏语、康巴藏语和彝语教材。市(州)、县(市、区)在学好用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和省上编制教材的同时,要及时编写制作特色鲜明、好学管用的本土教材,注重用好《共产党人》声像教材等党员教育辅助教材。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
1、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健全党员集中轮训制度,每年就党员集中轮训工作作出安排,分类别、分专题组织实施;建立党员教育调训制度,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的党员调训作出规定,推进示范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普遍推行农村党员春训、冬训。
2、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党员教育学时制度,推行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一般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3、建立党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年度考核,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建立完善个人述学制度,党员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参加教育培训、学用结合等情况;建立完善群众考学制度,在一定范围对党员的理论水平、学习风气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建立完善组织评学制度,全面考核党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4、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留存的党费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要求,留存党费中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不得低于年度使用总数的50%。各地要把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县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保障远程教育站点设备更新换代与日常运行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通过税前列支、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等途径解决。要注重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的支持。
(四)树立良好学风,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
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厉行节约、勤俭办班,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管理,决不能借培训之名外出旅游。授课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联系实际教学,善于解答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各级党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党校及群团组织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各级组织、纪检、宣传、机关工委、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党校等部门(单位)要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职能机构,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基层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组织员要履行具体职责,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
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协调服务、制度规范等工作。省纪委负责指导全省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有关课程内容设计。省委宣传部负责理论研究及理论教育教材编审、党员先进典型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等综合工作。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省属高等学校教师学生党员教育培训的培训规划、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省国资委党委负责省属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等综合工作。省委党校负责全省党员教育基础研究、教学大纲制定、专题教育设计、示范培训实施等工作。其他省直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考评可参照省委教育工委模式执行。
(三)完善考核监督
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省委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每年重点对各地、各部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州)、省直部门要加大对本地、本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省、市、县各部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方案及年度计划要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组织部门要根据各部门方案及计划,统筹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避免盲目扩大和重复培训。各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省委组织部2016年底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进行全面考评。
本实施意见主要对基层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作出总体安排。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做刻苦学习、学以致用的模范。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年度计划。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