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财政投入。采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超收计划安排、压缩“三公”经费、合并专项资金等方式,强化资金配套,优先安排拨付,民生资金投入持续稳定在公共财政支出比重70%以上。
引导多元筹资。通过上级争取、财政奖补、民办公助、主体自筹、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多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资金投入,有效破解资金难题,推动项目早开工。
创新投资机制。创新可持续、可循环的民生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投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农村加油站、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公共服务民生领域。
强化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管理,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加强内部管控,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